Search


正面看待公投第16條的通過

這次選舉所通過的公投第16條:廢除電...

  • Share this:


正面看待公投第16條的通過

這次選舉所通過的公投第16條: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其實與非核家園政策並不完全抵觸。如果以正面來看,公投第16條的通過是讓非核家園的推動更務實、更具有彈性。

沒有用電業法明訂2025年之後所有核能發電要全部停止運轉,非核家園的政策還是可以繼續推行。只是到2025年時如果再生能源的發展不如預期,政府能彈性的以核電來幫忙穩定供電直到沒有核電也能供電無疑為止。

很多人贊成公投第16條是因為他們怕缺電、怕漲電價、不喜歡躁進的再生能源政策,並非他們喜歡核電或反對非核家園政策。政府因應公投第16條的通過,除了要評估延役核能電廠,也應讓國人對台灣的穩定供電有信心,並以更穩健的步伐來推動再生能源。

https://youtu.be/FgjTG9Ppd4U


Tags: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View all posts